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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7日,国务院国发【2006】6号文件,继续扶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在一定期限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入驻四川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新办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这对于激励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科技含量,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川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自成立以来,承担起了川大国家大学科技园的科技创新核心的重任,通过五年的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今后要抓住机遇完善科技创新、创业的平台建设,为促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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